市档案局工作制度
会 议 制 度
党组会议制度
一、党组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参加,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必要时可扩大到中层干部。
二 、党组会议内容:
1、研究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
2、研究内设机构设置、人事任免、调配及奖惩;
3、研究重大经费支出项目;
4、研究机关党支部、工会、计生工作;
5、研究党的建设、党风廉正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6、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的重大事项。
三、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由分管领导进行督促落实,落实情况随时向党组书记汇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任何人无权更改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局党组会议的内容除经党组同意,可在指定的范围内传达外,不得扩散。
四、局办公室主任列席局党组会议,并负责会议的记录。
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参加,局长主持召开,必要时可扩大到中层干部。
二、局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三、各科室凡需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可在会前向局办公室提出,经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列入相关会议议程。会议开始后不列新内容,不搞临时动议。
四、下列事项需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1、局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2、总结机关上月工作,安排部署本月工作;
3、研究解决各科室及县(市)区档案局提交的工作问题;
4、检查市委、市政府、省档案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完成情况。
五、局办公室主任列席局长办公会议,并负责会议的记录。会议决定事项由分管局长负责督促落实。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市档案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参加人员为副县级以上党员干部。
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半年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若遇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要及时上报党组织同意。
三、民主生活会主要是总结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的指示和党组织的决议的情况以及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上的问题,交换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四、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对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违反党纪、政纪、法律的问题,应按规定程序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负责整理记录,结束后必须在五日内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科长工作会议制度
一、科长工作会议由局长主持,每月召开一次,需要时可随时召开。
二、科长工作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和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三、科长工作会议的内容:
1、检查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2、总结汇报各科室上月工作及下月工作安排。
3、总结全局上月工作,安排部署下月工作。
4、研究解决各科室提交的工作问题。
四、科长工作会议由局办公室负责通知,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决
定的事项由分管局长负责督促落实。
科(室)务会议制度
一、科(室)务会议时间一般为每周一上午,由科长(主任)主持。科长(主任)若有事不在,可由副科长(副主任)负责主持,科室全体人员参加,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局领导参加。
二、科(室)务会议内容:
1、科室每个工作人员汇报上周工作。
2、科长(主任)全面总结上周科室工作。
3、传达局领导的工作指示。
4、研究讨论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安排布置本周的工作。
三、科务会要明确一名同志负责记录。
四、科室要于月末、上半年末、年末将科室月、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局办公室。
学 习 制 度
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市档案局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参加人员为市档案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二、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基本原理;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市委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档案业务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法律知识、行政管理知识等专业基础知识;时事政治;上级部门指定的其他专题学习内容。
三、中心组学习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学习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工作,每次组织学习,要提前一天将学习时间、内容通知与会人员。
四、中心组学习实行签到制度,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认真做好笔记,积极讨论发言,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因事不能参加学习者,必须提前请假。
机关学习制度
一、时间安排。每周四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局办公室组织集中学习或辅导。
二、学习内容。政治理论、形势政策、法律法规及档案业务知识。
三、组织领导。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学习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工作。每月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全局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印发各科室,根据学习内容,定期组织测试,并建立个人学习档案。
四、学习纪律。全局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缺席。学习时间要认真做好笔记,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不得阅看与学习无关报刊。集中学习因故不能参加者,个人要写请假条,经局长或分管局长批准后,交办公室备案。学习时间不准随便出入,因急事确需外出者,要向主持人请假。实行签到制度,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旷工处理。因公务请假按参加学习考核。
工 作 制 度
机关工作纪律
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机关的一切规章制度。
二、工作人员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范围进行工作,恪尽职守,认真负责,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工作时间不无故串科室。工作中不推诿、不扯皮、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积极完成领导交给各项任务。
四、保守秘密,不传播小道消息,不说闲话,不拨弄是非。
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如有吵嘴、打架、酗酒闹事、下棋、打牌等情况,造成一定影响者,除本人写出检查外要与工作实绩挂钩,年终取消评先、评奖资格,情节严重要给予纪律处分和行政处罚。
六、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局组织的一切政治文体活动。
七、工作人员因失职丢失、损坏公物者一律照价赔偿。
八、工作人员不得违犯计划生育政策或参与违犯计划生育的各种非法活动,不准参与邪教活动。
九、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违犯原则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处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部
门处理。
机关工作程序
一、局长主持全局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重大决策,处理重大事项,督促检查上级指示和全局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
二、副局长在局长领导下按照分工,协助局长做好工作,主持召开和参加分管职能部门的各类会议,组织落实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督促检查分管科室工作任务和完成局长临时委托办理的工作。
三、各科室科长(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室全面工作,负责组织本部门业务会议,督促检查本部门工作。
四、副科长(副主任)在科长(主任)的领导下,协助科长(主任)做好工作,完成分管工作任务。科长(主任)不在时,代理行使科长(主任)职权。
五、各科室工作人员在科长(主任)领导下工作,完成分管各项工作任务。
六、下达任务的程序是:局长-副局长--科长(主任)--科室成员,若遇紧急情况,可越级下达任务,但经办人员事后须主动、及时向主管领导或科长(主任)汇报。
七、汇报请示工作的一般程序是:科室成员--科长(主任)--主管副局长--局长,特殊情况或领导直接交办任务完成后,可越级请示汇报,
事后应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
请示报告制度
一、工作计划与总结,下级要向上级报告。
二、各科室有急事,应向主管领导请示,若主管领导不在,可找其他领导。
三、凡属一般性事务工作可口头请示,涉及到全局及重要的工作,由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
四、基层来人请示工作,应先通过分管职能科室,职能科室拿出意见,若不能决定的,提交主管局长。对一些影响大的问题,由局长决定,在办公会上讨论,职能科室负责答复。
五、来文请示问题,经办公室批转有关职能科室拿出意见,如需讨论或请示领导研究解决的,该科室要在一周内办理并答复。
调查研究制度
一、领导班子成员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每年到各县(市)区、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调查研究时间不少于2个月。
二、领导班子年初根据工作实际指定年度调查研究计划,拟订调查研究课题。
三、实行调研课题分工责任制,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要承担2个调研课题,并撰写2篇调查报告,报上级有关部门。中层干部及一般干部不得少于1篇。
党风廉政制度
一、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政制度,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自身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二、树立群众观念,关心群众疾苦,经常深入第一线,搞好调查研究,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对群众关注的典型事例要公开处理。
三、公开办事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在财务开支、人事调配、学生分配、招工、任免、晋级、入党等方面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集体研究,民主、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对配偶、子女及亲友的教育,不以职权为其提供各种方便。
五、严格财经纪律,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必要的宴请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陪客数量;不得用公车办私事;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一切从简,不搞特殊化。
六、在执行公务时,不得在办事单位接受宴请。严格遵守"同城不吃饭,下县不喝酒"的规定,特殊情况需要在办事单位就餐,应坚持吃工作餐。
七、加强基本国策的教育,带头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同时要做好子
女亲友的思想工作。
政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基本原则,凡是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损害公正的环节,凡是与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相关,容易引发不公平的事情,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都一律公开。
二、公布的内容:
1、局机关职能科室工作职责;
2、机关财务收支情况;
3、选拔干部的标准、方法和程序、结果;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情况,包括个人收入、差旅、住房、子女就业等;
5、干部奖惩情况,包括年度考核、干部任免、工资调整、晋升职称、干部违纪处分等;
6、档案利用收费标准;
7、查阅档案程序、要求;
8、其他上级要求公开和群众要求公开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公开时间:
重大事项原则上每半年公开一次,分别于7月和次年1月公布,需要及时公开的内容随时公开。
四、公开载体
建立公开栏,设置意见箱。
五、公开的监督保障
1、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2、建立《公开群众意见登记簿》,并通过座谈会、讨论会形式征询意见,对收集的意见逐条登记;
3、局领导班子要对群众的意见认真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责成有关科室和个人进行改进;
4、对公开中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信 访 制 度
一、以书面或口头向上级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请求,逐级进行,对应解决而解决不了的问题,应由组织向上级反映,严禁越级上访。
二、工作人员提出信访事项,应载明信访人姓名和请求、事实、理由,反对匿名上访。
三、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信访人要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诬陷他人。
四、信访事项已受理或正在办理的,信访人不得再向上一级提出同一信访事项。
五、办理信访事项要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
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六、情况紧急、重大、苗头性的信访事项,要及时向市委领导报告。
七、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越级上访、匿名上访给单位和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干部职工按程序反映的真实、合理而又应该解决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千方百计为干部职工排忧解
难。
局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支部班子每两年改选一次,支部的主要任务是围绕本局工作,组织党员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的部署进行学习。加强党员管理,发展党员以及交纳党费等工作。
二、机关党支部应主动向市直工委和局党组汇报工作,接受领导。
三、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其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或过民主生活会,总结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部会每月一次,主要用于研究党的建设和需要支部讨论的其他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次,主要是学习文件、汇报思想等;支部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会一课”要做到“三落实”即:时间落实,内容落实,人员落实,并认真考勤和作好记录。
四、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五、党员实行联系干部、职工制度。经常加强支部和非党群众的联系,听取他们对党支部工作和党员的意见。
六、党员按期交纳党费,并对收缴情况半年公布一次,对无故连续六个月不缴党费的按《党章》规定处理。
七、积极做好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与按时转正工作以及对入党积
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
考 勤 制 度
一、请假制度。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请、休假1天以内的,向本科室科长、主任请假。请、休假3天(含3天)以下者,经本科室科长、主任同意后,报经主管局长批准。请、休假3天以上者经局长批准。科长请、休假1天以内的,向主管局长请假, 请、休假2天以上者报经局长批准。请假(病假、事假、探亲假、产假、婚假等)、休假本人要写出请、休假条, 办理请、休假手续后方可, 假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销假。如有特殊情况,可按程序口头请假,事后补写请、休假条,请、休假应将请、休假条交局办公室备案统计。
二、签到制度。科(含科级)以下干部职工每天上下午上班后,本
人到局办公室签到。每天签到时间为上班时间的半小时以内。无故不签到者视为旷工。因公外出的,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向局办公室说明情况。
三、通报制度。局办公室每天在上班后的半小时内检查签到情况,并负责汇总签到情况,每月张榜公布一次。
四、考核制度。累计无故迟到3次为旷工半天,累计旷工5天(含5天)以上者,年终考核作不称职处理。
五、责任制度。考勤要严肃认真,不得弄虚作假,发现弄虚作假者,给予严肃批评。
机关值班制度
一、局办公室负责局馆值班工作的安排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值班时间:工作日为当日晚9点至次日早8点,双休、节假日为当日早8点至次日早8点,交接班时间每天早8点。
三、实行值班责任制,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巡视库房、办公室和消防设施,察看安全情况,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确保局馆安全。
四、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严格交接班程序,做到不擅离岗位。
五、值班人员要掌握消防等设备使用知识,发现不安全隐患后,要及时处理,并向带班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
六、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实行局领导带班制度,由局办公室按值班顺序安排值班人员。
七、值班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请假,如因故不能值班,要向局领导请假,经局领导批准后,可由其他同志代为值班,并报局办公室备案。
八、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卫生,交班时要打扫值班室卫生。非值班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值班室。
文电管理制度
一、文书处理
凡上级下发的文件、明传电报、重要电话、领导讲话等由按来文电的时间清点、登记、编号、贴签、由局办公室主任统一审处,提出办理意见后,呈局领导阅读并按局领导意见转有关部门办理,有关部门要根据领导意见抓紧办理。办理结果要及时向主管局长汇报,文件办理后要分类存档。
二、文件收发
严格按规定的发放范围及时收发,不得漏发、误发、延发。认真履行收文登记和文件借阅签字手续。
三、机要文件
1、机要文件不得带到公共场所。
2、不经批准不得自行翻印、转抄或扩大阅文范围。
3、机要文电的借阅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并要有借阅登记。
4、定期检查、清理、核对机要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文印管理制度
一、凡需打印的文件,均有各科室负责打印清样。
二、凡以局名义印发的文件,需经局办公室核稿后,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签发。
三、局办公室负责对文稿的格式、文字审核把关,文件起草科室或文件起草人负责文字校对。
四、文件经校对、审核无误后,交局办公室印刷。
五、文件起草科室或起草人负责文件的装订,局办公室负责分发。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一、实行归档文件材料科室整理归档制度。
二、各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科室职责范围内形成的所有文件材料,并确保归档齐全完整。
三、各科室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应按业务整理规范进行整理,于第二年6月底之前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向局办公室移交,
四、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档案材料。凡应归档不上交者,按违犯《档案法》处理。
五、文书、会计、声像档案在局办公室保管2年后,移交保管利用科入库保存。
机关印章管理制度
一、局机关印章由局办公室负责保管。
二、使用局印章必须经局长签字同意。
三、凡是以局名义发出的文件、上报材料、呈报表等,需要盖公章时,要持领导签发的文稿用印。
四、使用印章要进行登记,对使用单位、受信单位、事由、批准人,经办人要填写清楚。
五、各科室印章都要有专人保管,用印要进行登记。
复印管理制度
一、文件材料复印,由局办公室安排。
二、馆内褪变档案复印和档案利用复印,由保管利用科安排。
三、档案利用单位和个人复印一律按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实行有偿服务。
四、外单位或个人复印材料的,应事先经局领导同意,否则不予复印。
五、复印人员要增强责任心,对复印文件材料进行登记;要搞好机器的日常维修保养,保证复印文件的质量,做到清晰、整洁。
财务管理制度
一、全局的财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科室不得私设小金库。固定资产的购置、日常经费支出实行局长一支笔审批。
二、机关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局办公室按所需计划统一购买,各科室不得单独购置。
三、机关的固定资产(包括为科室和个人配置的办公用具及专用设备)一律由局办公室登记造册、建帐、定期核对;已损毁和淘汰设施设备要及时移交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向市财政局办理资产报废手续;各科室固定资产要有专人保管,不经局领导同意,不得转借,如转借损毁,按价赔偿。
四、差旅费报销。因公出差的住宿费标准,按现行财务标准执行。司机出差补助,按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五、因工作需要进行招待时,要经局长同意,应从严掌握,节简办事。
六、私人不准借用公款。
七、会计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和移交会计档案。
八、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建立财务收支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每半年局办公室要写出财务收支情况汇报,向机关全体人员进行专题报告。
考勤奖励制度
一、每出勤一天奖2-5元。
二、每请假一天从奖金中扣除10元,请假累计超出15天(含15天)的,每超出一天从奖金中扣除20元,直至奖金扣完。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岳父母、配偶和子女)婚丧嫁娶1周内、本人有病住院期间公休假和病休3天(含3天、需医院证明),不奖不扣。
三、旷工1天按请假10天处理;旷工或累计旷工0.5--2天(含2天),扣除1--2个月奖金;旷工或累计旷工2天以上者,扣除全部奖金。
四、每周四下午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每参加一次学习奖5-10元,每缺一次扣20元,每缺考一次扣40元,直到奖金扣完。
五、局领导拿全局平均数。
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一、宣传报道及学术性文章奖励标准
1、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一篇千字以上奖励100元,千字以下奖励50元;
2、在省级刊物上发表一篇千字以上奖励50元,千字以下奖励30元;
3、在市级刊物上发表一篇千字以上奖励20元,千字以下奖励10元。
二、科研成果奖励标准
1、凡被有关部门评上科技进步奖并有奖金(奖金交给局财务)的,按奖金金额10%奖给项目负责人;
2、被国家档案局评为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0、200、100元;
3、被省档案局评为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分别奖100、80、60
元。
三、学会评奖及交流文章奖励标准
1、被国家档案学会评为一、二、三、四等奖的,分别奖100、80、60、40元;
2、被省档案学会评为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50、40、30元;
3、在国家、省、市档案学会会议上进行交流的文章分别奖50、20、10元。
四、信息奖励标准
1、被国家级信息刊物采用一条奖励50元;
2、被省级信息刊物采用一条奖励30 元;
3、被市级信息刊物采用一条奖励10元;
办公电话管理制度
一、科室所配电话,一律使用磁卡管理,每月定期充费,实行话费包干。
二、每人配发用户磁卡一张,遗失不补。
三、各科室每月话费标准为:局办公室、保管利用科、收集编研科主任、科长每人25元,其他工作人员每人20元;业务指导科科长30元,其他人员25元。
四、值班室电话每月输费10元,值班电话只准值班人员用于值班通话,每次使用要进行登记。
五、有重大活动需增加话费,经局长批准后,方可酌情充费。
六、局办公室负责电话传真的收发。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局机关办公用品的购置、印刷、保管和发放,统一由局办公室负责。
二、局机关办公用品的购置、印刷,应坚持统一、需要、服务的原则。各科室所需办公用品,应列出计划,报局领导审核批准后,由局办公室统一购置。
三、办公用品及设备的保管应确定专人负责,建帐登记,严格手续,固定物品不得外借,不得个人私自使用。
四、办公用品发放由各部门负责人和使用人领取,并在登记簿上签字。
五、办公用品及设备各科室之间不得随意调换。确需调换时,须经
局办公室同意,并办理调换登记手续。
六、办公用品及设备如有破损、失灵或报废的,应由局办公室鉴定并报请局领导同意后进行修理、更换。更新时需以旧换新,各科室不得擅自处理。
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车辆使用一般按主次、急缓安排。
三、接收档案、提取钱物等公务用车,须填写派车单,经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出车。本局职工如有特殊情况急需用车,须局领导同意,燃油费自付。
四、离退休老干部用车和私事用车,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五、司机出车前要检查车辆,出车途中要集中精力开车,遵守交通规则,严防事故发生。出车后要及时洗刷、擦拭和维修车辆,确保车辆清洁卫生,处于良好状态。车辆不能行驶时,司机有权建议停车。全年安全行驶可给予适当奖励。
六、燃油购置和保管由局办公室负责。车辆维修购买配件由司机提出意见,局办公室安排计划,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实施。
七、原则上领导干部不予驾车。
八、除因公出车外,车辆要停放到机关大院或地下车库,未经批准不准随意在外停车。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
一、局办公室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对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
查。
二、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印章管理、机要文电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和规定,单位自存现金不得超出规定数额,印章、机要文电及其重要物品要固定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入柜落锁存放。
三、加强对档案库房、会议室、局办公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禁止无关人员入内,坚持夜间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四、机关工作人员下班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和关好门窗,以防被盗。
五、办公室禁止使用电炉、电暖器,用电办公机具使用后,要及时切断电源,以防火灾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禁止在办公室留宿客人及带子女到办公室,严禁在办公室高声喧哗、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等。
卫生管理制度
一、坚持每天上午上班后,先打扫卫生,对报刊、文件、纸张等办公用品进行一次整理,做到窗明几净,整洁卫生,办公用品摆放有序。
二、局办公室负责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保管利用科负责库房的卫生管理。
三、不准随地堆放或从窗口向院内投掷杂物,不准在办公室焚烧物品,需要销毁的文件或其他废纸应到指定地点焚烧;不准随地吐痰、倒污
水、扔烟头;办公室内不准存放与办公无关的自行车等个人物品。
四、爱护公共卫生设施,不准任意挪动、损坏。
五、工作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勤修边幅、勤换衣着,做到整洁、大方、朴实。
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应自觉学习计算机知识,熟练掌握操作技能,适应工作需要。
二、工作人员应当爱护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三、严禁非技术人员对主机、显示器等硬件进行拆卸,连接、拔除设备连线时必须仔细小心,保证连接准确。
四、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软盘等,必须使用时,查杀病毒后方可使用。不允许在计算机上安装各种与工作无关的应用程序。
五、严禁对计算机各种应用程序、设置等进行删除、更改、以免造成数据丢失或系统瘫痪。
六、严禁对网络系统设置的代码、编号等进行更改,以免造成系统
混乱,通讯不畅。
七、各科室应爱护室内网络布线及接口,严禁随意挪动、切割,造成损失必须予以赔偿。
保管利用科设备管理制度
一、保管利用科的所有设备均造册登记,明确责任人,由所在库房、利用阅览室、办公室、工作间的责任人负责管理和使用。
二、管理人员应熟悉所管设备的基本情况,掌握其正确的维护和操作方法以及一般故障处理,做好维护工作,并负责指导和监督他人正确使用所管设备。
三、使用人员应爱护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四、对于精密贵重设备,使用人员应首先会同管理人员检视设备是否完好,并听取指导,确认熟悉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后才能使用;使用后应会同管理人员检视设备是否仍旧完好,并由管理人员认可。
五、未经科、局负责人批准,不得将设备借出。
六、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要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及时联系维修,不得隐瞒不报。
档案资料收集制度
一、对市直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等进馆范围内具有永久、长期
保存价值立档单位保管期满的档案及有关资料,要按期接收进馆。
二、对撤消、合并、改制和破产单位的全部档案及反映我市历史面貌的文献、资料等要及时接收进馆。
三、坚持开展经常性的收集、征集工作,加强对历史档案、名人谱谍、碑文等地方特色档案、资料的收集、征集。
四、对各单位编写的大事记、组织沿革、全宗介绍等资料及各类出版物,在接收档案时应一起接收进馆。
五、建立健全接收、收集进馆手续,交接双方要清点核准,填写交接清单,双方签名盖章后保存。
档案资料统计工作制度
一、统计工作要做到准确、及时,不准虚报、瞒报、拒报。
二、使用统一的报表格式、统计指标、计量单位,做到科学合理。
三、要建立健全各种帐簿和表册,做到档案、资料的收进、移出、保管、鉴定、利用及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工作。
四、通过编制案卷目录或案卷文件目录、总目录或分类目录、档案移交、接收登记簿档案销毁清册等,进行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及状况的登记和统计,做到家底清楚,帐物相符。
五、建立档案、资料借阅和利用效果登记本,对档案、资料的利用效果、采用率、利用人次、卷(册)次进行登记和统计,并对利用内容、
利用效果、利用需要进行统计整理和分析。
六、按时填报"档案局、馆档案工作基本情况表",对单位机构、人员、保存档案、资料数量、借阅与库房面积和设备等情况进行统计。
档案利用借阅制度
一、来馆查阅档案者,必须持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证明其身份,说明其利用档案的目的、内容和要求,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利用档案,一律在档案馆阅览室内查阅,并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利用档案者,严禁在档案上圈点、划线、严禁折叠和污损档案。 查阅档案时不准吸烟。阅后要按原来的次序放好,如有损坏、按有关法律规定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利用未开放档案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一般档案摘抄,经档案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摘抄其有关部分内容,如果需全文抄录或复印,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审批。凡将摘抄、复印的档案作为证明材料的,需经保管利用科主管利用的同志校对核实确认无误后, 加盖专用章方可生效。未经同意,不得公开或公开所查阅档案资料。
五、档案一律不许外借。
六、查阅市委、市政府会议记录及市纪委纪检案件档案,要经市委、市政府秘书长及市纪委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查阅。
七、在查阅档案时,未经领导批准,查阅者不准拍照或录音。
资料利用借阅制度
一、外单位来馆利用资料者,须持个人身份证或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注明利用目的和范围,经主管资料利用工作的同志同意后,方可查阅利用。
二、利用资料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资料一律不外借。
三、查阅资料时,一定要爱护资料,不允许撕页、圈画、折叠或拆散等,对于损坏资料者,要按损坏程度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现行文件借阅制度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或介绍信),在办理阅览登记手续后,均可利用本中心保管的现行文件。
二、阅览现行文件须在阅览室内进行,一律不外借。
三、阅览文件者应树立档案文件保护意识,阅览室严禁抽烟,不准对文件随意勾划、涂改或撕毁。
四、阅览现行文件不收费,但需复印者应按档案利用收费标准交纳复印保护费,并填写利用目的及效果登记簿。
五、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外国组织和个人阅览文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档案资料保密制度
一、凡到本馆查阅机密档案、资料者,必须严格执行档案、资料的借阅手续和规定,档案工作人员应按规定提供机密档案、资料。
二、绝密档案(电报)、资料、必须经市委、市政府秘书长或档案局有关负责同志批准,方可提供阅览。
三、档案馆接收的机密档案、资料要及时入库、入柜,不得随地乱放。
四、查阅档案、资料者,不准向他人泄露其内容;摘抄复制件、不准转给他人,用毕及时交档案部门登记保管;查阅完毕的档案、资料要随时归回原处;对借出的档案资料要按时收回。
五、经领导批准或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在销毁时,要派专人监销,不准当作废纸出卖。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为了优化馆藏档案,加强档案的保管和有效利用,保管利用科要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及时进行鉴定。
二、鉴定档案必须在局(馆)领导的主持下,由保管利用科和相关部门组成鉴定小组共同进行。
三、鉴定档案必须以国家档案局和中央专业主管机关颁布的各类档案保管期限表为依据。
四、档案鉴定采用直接鉴定法,对档案的内容、名称、来源、完整程度等直接进行全面审查。
五、鉴定结束后,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要编制销毁请册,提出销毁报告,呈市局(馆)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审批。销毁档案必须从严掌握,
慎重从事。
六、销毁档案,应指定两人负责监督。为防止遗失和泄露,严禁将档案卖给废旧物资收购部门或收购人员。档案被销毁后,监销人员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以示负责。
七、档案销毁报告及销毁清册须归入全宗卷,留档存查。
现行文件利用中心管理制度
一、根据利用者需求,积极提供优质服务,做到想利用者所想,急利用者所急。
二、认真做好文件、资料接收工作,严格履行交接登记签收手续。
三、对接收的文件、资料要分类合理,编目清晰,排列有序。
四、对利用者阅览后的文件、资料要及时检查、清点、入柜,不得乱放。
五、定期检查阅览室保存的文件、资料,防止短缺,及时增添新的文件、资料。
六、保持室内卫生清洁,做好放火、防盗等“十防”工作。
七、及时做好阅览登记、利用效果登记的管理工作。
库房管理制度
一、非库房管理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准进入库房。局馆工作
人员未经库房管理人员同意,一律不得从库房内拿取任何档案资料。
二、要加强库房管理,定期对安全、保密措施进行检查,认真落实"十防"措施,确保库房安全。要随时关闭库房门窗,下班时房门要落锁。库房钥匙要有专人负责保管。
三、要注意防虫、防鼠,档案资料柜架内应放置杀虫药物。如在库房内发现虫、鼠,要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灭除。
四、库房内温、湿度每天上下午上班后要各测试一次,并做好记录。温度应控制在14-24度之间,湿度应控制在50-60%之间。要根据气候变化情况,随时开启相关设备调整温、湿度。
五、库房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库房内档案资料的保管状况,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报告,以便改进和补救。
六、库房管理人员要定期打扫库房,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做到库房、柜架无积尘、无杂物,整洁卫生。
库房安全防火制度
一、保管利用科办公室、值班室及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电暖器和用明火照明。
二、凡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他杂物一律不准进入库房,也不得在库房附近堆放。
三、库房管理人员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照明和用电设备电
源,严禁常明灯。
四、库房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或上报局有关部门。
五、如消防设备报警,值班或有关人员要及时查看现场,并根据实际情况按规程正确操作和使用消防设备。
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爱护消防设备,认真记好防火记录,实行谁值班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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