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局(馆)职能
市档案局(馆)是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及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全市档案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二)对全市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县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各类档案馆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
(三)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市直机关、群体团体、事业、企业单位以及重点项目、散存在社会上的档案及有关资料;开展档案资料的编研出版工作,为社会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四)组织、指导全市档案政策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档案保护工作,推广档案科研成果;制定档案工作标准化、现代化方案及其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五)制定全市档案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六)制定全市档案信息网络布局规划,负责档案信息网络建设,指导全市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服务工作。
(七)组织全市档案宣传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档案外事活动及对外交流。
(八)指导市档案学会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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