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协助局(馆)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研究拟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机关文秘、人事、财务、机要、档案、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党群、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协调和接待工作。 【业务指导股(法制教育股)】负责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档案的业务监督和指导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档案信息网络的布局、规划、建设和档案工作规划、业务技术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协调县直各专业主管部门抓好本系统档案工作。 负责档案执法的监督、检查及行政复议、应诉的具体工作,受理和查处违犯《档案法》的刑事案件,向司法机关移送违反《档案法》的刑事案件;负责档案工作的政策调研、宣传工作,制定全县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县档案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规划、建设和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档案涉外事务的管理工作。 【保管利用股】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鉴定、统计、检索工具管理和对外提供利用工作;负责库房的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防虫、防渍和温湿度测量与调节工作;负责褪变、破损档案的抢救复制工作;依法执行收集范围外档案资料的寄存、代管任务;负责全县档案资料目录中心建设工作。 负责收集范围内党政群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档案及相关资料的接收、征集工作;负责散存在社会上的档案资料的征集工作;承担馆藏档案资料的研究、档案史料的考证、编辑工作;承担县档案编史修志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