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的 通 知
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度我区各单位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服务。根据《档案法》、《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是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会议记录、纪要、工作计划、总结、花名册、统计报表和录音、录像、照片等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记录、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本单位有关问题的批复、通知等文件材料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2、本单位的档案材料原则上由本机关档案室统一立卷归档。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 3、设立档案室的单位应及时将整理好的档案上架排列,同时要并做好防虫、防潮等安全管护工作。 4、各单位要于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2013年度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望各单位档案员积极配合,按时完成立卷归档工作。 5、我局将不定期检查各单位档案归档及保管情况,如因不及时归档而导致文件、材料等丢失或因保管不当导致档案损毁,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进行相关处罚。
淇滨区档案局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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