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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库房“十防”和档案库房消防安全“八不准”
更新时间:2013-7-23

                      档案库房十防和档案库房消防安全八不准   

档案库房十防

    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光、防霉、防有害气体。

档案库房消防安全八不准

    1、不准在档案库区吸烟;

    2、不准在办公区及档案库区使用电炉、取暖器;

    3、不准擅自拉接电线;

    4、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5、不准将档案带出库房和查阅室;

    6、不准在消防通道上停车和堆放物品;

    7、不准在库区和办公区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不准擅自移动消防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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