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档案局 关于开展首批档案规范化管理认证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了加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更好地服务于淇滨区经济社会建设,根据《河南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化认证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机关档案规范化认证工作,是省、市档案局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和《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提升机关档案工作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开展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活动,推动全区机关档案工作健康持续地发展,为建设和谐、文明、富裕新淇滨做出贡献。因此,要充分认识加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立足实际、加强联系、密切合作,做好档案规范化管理认证工作。 二、开展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工作的范围 我区档案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下,积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紧密围绕我区工作中心,以档案法制建设为保障,以档案服务利用为主线,以档案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加强档案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为目标,充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不断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促进档案规范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按照《河南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办法》和《河南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认证标准》(豫档文〔2006〕54号)的要求,今年将对我区部分单位开展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活动。据初步摸底,首批确定7个单位为被认证对象,被认证单位要制定目标,科学安排,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积极创造条件。被认证单位于2013年8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认证申报表(一式三份)报到区档案局105房间。
附件:1、淇滨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首批认证单位名单 2、河南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办法 3、河南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标准 4、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申报表
二○一三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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